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俞城峰律师 俞城峰律师,男,中共党员,江西秉伦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 、党支部书记,抚州市“十佳律师”,担任抚州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、规划与发展委员会主任、民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、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,抚州市仲裁委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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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俞城峰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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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学生东京遇害,引人思考的法律问题

案情简介:日本留学生因好心收留朋友,却被惨遭前男友残忍杀害。事情发生后室友没有协助警察调查,当面对死者母亲的询问时不愿意透露消息,死者母亲无可奈可将其身份信息暴露在互联网,在事发后一年由于不堪忍受骚扰,终于暴露在公众面前讲述整个事情的经过。

一、室友的责任

凶手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,但在本案中的室友呢?她的所作所为是否应当接受法律的制裁呢?

留学生被害一案,若要追究室友的刑事责任,关键在于室友对死者的死是否具有法律规定的救助义务,如果有的话,那么室友的行为将要承担法律责任。虽然是室友要求江歌陪同其一起回家才导致死者被杀害的,但是不能将凶手的杀害行为归因于室友。即使凶手为其前男友,也并不意味着室友有对前男友的行为负责的义务。法律上并没有规定要对此承担责任。

也有知情人表示,事发后室友隐瞒了事实,导致案件二十多天后才被侦破。该行为也并不构成犯罪,因为并不具有伪证罪或者包庇的故意,只是因为害怕而什么都不说,法律并不处罚。

也有人表示,是因为室友在屋内反锁,导致死者在遭遇杀害时不能躲避,阻挡了其求生之路。如果最终确有证据证明,那么室友的行为与死者的死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,其就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,即使能免于承担刑事责任,也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。

  

二、母亲出于无奈将室友信息公布在互联网上,是否侵犯了隐私权

事发后,死者的母亲想追求真相,但是室友并不配合,甚至一直没有回应。死者母亲将室友的住址,工作地点等公布在网上,网民疯狂搜索,已经影响到了其生活。下列行为是否侵犯了隐私权呢?

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:未经公民许可,公布其姓名、肖像、住址和电话可归入侵犯隐私权的行为。死者母亲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犯隐私权。但我国只有在《侵权责任法》明确规定了隐私权,侵犯隐私权需要承担民事责任。对于网民的人肉搜索,尽管该行为已经侵犯了个人隐私,但在国内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,但为了维护网络的秩序,我们并不提倡这种做法。我们可以在网络上对事件发表自己的看法,但切勿成为网络暴民一分子,一不小心逾越法律的边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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